李志刚律师,律所副主任,高级合伙人,毕业于内蒙古大学,学士学位,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三级法律顾问,擅长领域:建设工程纠纷、刑事辩护、票据、合同纠纷、政府及企业法律顾问等。曾代理“黄河死猪案”嫌疑人的取保候审和缓刑,以及多起贩毒案和电信诈骗、帮信案。现担任达拉特旗树林召镇政府、达拉特旗吉格斯太镇政府、达拉特旗白泥井镇政府、国能亿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电厂、璞瑞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法律顾问、冀东发展集团票据专业律师、天津亿利国际贸易公司专业律师等。2022年度评为达拉特旗司法局授予“优秀律师”证书。。